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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发展现状:煤电偷排亟待严惩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6-6
        去年6月,环保部曾公布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名单,国电东北公司、广东粤电集团等大型发电企业均榜上有名,其旗下主要电厂多存在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建设、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等问题。环保部责令对其进行整改与处罚,但因为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两个月后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才修订通过,这些违规排放的电力企业并未受到足够严厉的惩罚。
        燃煤发电行业被看成是“煤炭最清洁、高效的利用形式”,理应在先进的技术、严格的标准共同作用下承担起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为其他煤炭下游产业树立标杆。然而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大型电企旗下电厂也屡次被曝出超标或违规排放,行业排头兵尚不能严格规范自身,其他规模较小企业的排放情况可想而知,更遑论在监管和技术上都落后于煤电的其他非电燃煤行业。
        然而,燃煤发电这样一个整体装机过剩、违规排放频发,且仍有盈利空间的行业,却还享受着政府的补贴资金。
        起初,为了推进减排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电厂尽快完成设备改造,是可取的。国家近年来屡次提高燃煤电厂排放标准,不少投产多年的老电厂刚刚完成一个阶段的改造任务,又要为了符合新标准而开始下一轮的改造升级,成本十分高昂,环保电价补贴也显得十分必要。但面对煤电日趋过剩的装机量,已有相关研究人士呼吁,对于新增煤电机组应考虑逐步减少或取消相关补贴,将相关减排措施上升为硬性指标,以提升行业准入门槛的方式来抑制过剩产能的加剧。
        诚然,各部委发布的公告说明了国家对于煤电企业超标排放问题的重视,但根据目前的情况,违规排放的电力企业鲜有受到严厉处罚的。即使是已公布罚款金额的,相比于电厂的盈利情况也是很小一部分。以至于个别电厂明知自身违规排放将受到处罚,在比较了罚款与利润之后发现交了罚款也还是“划算”,便心安理得地继续超标排放。
        对于惩治电厂偷排骗补的行为,最紧迫的在于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从长远角度来看,则需要行业标准以及环保电价组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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